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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2026-10-31阅读 2

《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几点解读

2026年10月3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方案提出力争到2030年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突破1万辆,建成加氢站超40座,全市氢能产业链规模突破400亿元、带动京津冀突破1000亿元。

在这份方案印发之前,国家层面已经完成了一次氢能应用组织方式的调整。2026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揭榜挂帅”方式遴选5个城市群,试点期4年,单个城市群中央财政奖励上限16亿元。方案在交通推广条款中写明“以京津冀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建设为契机”,由此与试点衔接上。

一、两版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主要指标对照

2021年8月印发的《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把目标分成两段。2023年前力争建成37座加氢站、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2025年前完成新增37座加氢站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突破1万辆,京津冀产业规模1000亿元以上、减少碳排放200万吨。

两版方案的指标可以逐项对上,其中车辆目标一致,加氢站目标下调。2025年前的“突破1万辆”与2030年的“突破1万辆”是同一个数,间隔五年;加氢站由两段合计74座,改为2030年建成超40座。减碳一项无法直接对照,前者是京津冀累计200万吨,后者是工业替代场景年减排30万吨。

两版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主要指标对照

图1两版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主要指标对照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6年2月披露的实际建设进度,与两版方案的目标都不在一个量级上。全市加氢站总量21座,其中17座运营、4座暂停待手续办理与设备调试。

北京市加氢站建设的进度与目标对照

图2北京市加氢站建设的进度与目标对照

加氢站的数量,在这两份同城文件里出现了两个口径。2026年10月24日成文的《北京市“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规划》(京政发〔2026〕31号)提“累计投产加氢站30余座”;六天之后印发的这版方案提“建成加氢站超40座”。

两份文件的终点都定在2030年,用的动词却不同,一处是投产,一处是建成。40座是建成的存量,30余座是投运的存量,相差约10座,对应的应是建成之后的手续与调试。引用时须分清这两个口径。

车辆一项没有给出存量数据,但可以从方案的两处表述中折算。2030年累计突破1万辆,减去期内新增6000辆以上,对应2025年末累计推广约4000辆。这是折算结果,不是统计值。

国家能源局《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6)》给出的全国数据,可以与北京的目标作一次量级对照。报告显示,2025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3.2万辆;试点通知提出到2030年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北京1万辆的目标约为全国力争目标的十分之一。

试点通知附件对城市群设了申报门槛,北京目前的建设规模已经越过这道线。以燃料电池汽车为主要场景的城市群,须已推广1500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建成10座以上单站加氢能力500千克的加氢站;北京现有21座,40座属于在存量上扩容。

二、北京市氢能产业三类应用场景的部署与重心变化

方案第一章按交通、工业、创新三类场景部署,与试点通知的“1+N+X”结构对得上。通知要求城市群形成“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

交通领域的部署聚焦干线货运与冷链物流,方案要求引导市场化自主开展燃油车辆替代更新,新增推广氢能车辆6000辆以上,并构建以北京为核心、辐射周边区域的“6主廊+11支线”氢能高速网络。

这一版还在交通之外提高了工业场景的分量。方案提出推动在京石化企业实施炼化环节氢基化工原料替代,在燕山地区、昌平阿苏卫落地可持续航空燃料项目,形成3.5万吨/年以上绿氢消纳能力,年减排二氧化碳超30万吨。

工业侧只有3.5万吨这一个消纳规模,方案同时写明“实现化石燃料制氢全替代”。这说明消纳量是替代口径而非增量口径,对应的氢源必须有稳定来源。

创新应用一侧覆盖数据中心、热电联供、备用电源、叉车与两轮车,并依托大兴、房山、昌平三个示范区布局氢电耦合绿色微电网。城市群的量化安排写在同一章:6省13市推广应用不少于1.2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聚焦三大类11个细分场景,设6条氢高速走廊、5个氢工业示范基地,氢冶金开展4个试点,创新应用推广7类23个项目。

两版方案的场景清单并排放在一起,重心从交通单极转向交通与工业并重。上一版交通一侧列的是冬奥示范、货运专线、液氢、无人机、船舶,这版把绿氢炼化替代与可持续航空燃料放到与交通并列的位置;北京6000辆以上的新增目标,约为城市群1.2万辆的一半。

三、北京市氢能供应体系的多源结构与输送安排

方案把氢源分成三部分,跨区域输入依靠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的绿氢长输管线,本地补充依靠再生水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沼气制氢与分布式制氢,就近利用依靠房山、保定、沧州的工业副产氢。

跨区域输入这条线的管线参数,方案写得比较具体。规划输氢能力50万吨/年,起于商都首站,途经内蒙古、河北、北京、天津,总长约1059千米,设计压力6.3兆帕,沿线设10座站场、50座阀室;一期工程输氢规模10万吨/年,其中5万吨供应北京。

北京市氢能供应体系的多源结构与输送路径

图3北京市氢能供应体系的多源结构与输送路径

管道进入北京后只有19千米,全部位于房山区境内,位置却不可替代。沿线设1座末站、3座阀室;末站分两路,一路至燕山石化炼油厂约1.1公里,一路至供氢中心约7公里,管径均为DN550。

房山的定位是首都绿氢供应枢纽,“十五五”时期形成5万吨/年以上绿氢保供能力。房山现有加氢站4座,供应端的集中程度高于加注端。

5万吨的保供能力对应3.5万吨的工业消纳,中间留着一部分余量。余下部分须由交通与创新场景承接,而方案未列交通用氢量指标。这部分尚未明确的消纳去向决定了实施强度,保供能力的利用率取决于车辆落地速度。

四、氢能公共平台建设与国家标准的衔接要点

第四章部署创新平台、绿氢(绿色燃料)交易中心、标准体系与产教融合平台四项,都不设产值指标。

创新平台一项落的是中试环节,方案支持北京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级,围绕燃料电池汽车、液氢装备、高温膜燃料电池、新型电解制氢、氢内燃机布局五类中试平台。

四项平台中,交易中心是唯一直接指向市场建设的一项。方案立足“三北”绿氢供应带与沿海消纳需求带交汇的区位禀赋,建设绿氢(绿色燃料)交易中心,形成碳氢协同、公开透明的交易市场,提升绿氢产品国际定价权。

按等级计价是交易的前提条件,这项条件目前已有标准可依。国家能源局批准发布的《清洁低碳氢评价标准》(DL/T 3015—2025)于2026年6月18日实施,规定低碳氢、清洁氢与可再生氢三类评价方法。

产品分级用的是一套标准,绿色属性的核算用的是另一套规则。生态环境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CCER—01—004—V01)第2节第b项规定,项目自有的可再生能源电厂与终端氢制品,不得参与其他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交易标的与自愿减排的边界须另设规则。

五、北京市氢能方案实施需要衔接的四项规则

方案条款与试点规则之间最直接的一处衔接是积分核算。管理办法规定,奖励积分覆盖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与创新应用场景六类,并明确“仅完成产品生产、未实际销售的下游产品对应用氢量不予核算”。方案提出形成4吉瓦以上电解制氢装备产能,产能本身不计分。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依据的规程,与积分核算无关,需要单独核对。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力制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 11896—2025)于2026年3月28日实施,适用于以风电、光伏为主要电力来源的水电解制氢工程。方案部署的生物质沼气制氢、分布式制氢不在适用范围内。

价格目标没有写进市级方案,只能通过城市群考核向下传导。方案未设终端氢价;试点通知提出到2030年城市群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部分优势地区力争降至15元/千克左右。

资金这一侧另有一层叠加关系需要测算。单个城市群奖励上限16亿元,按先预拨、后清算拨付,1个积分奖励8万元;已享受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市级配套与中央奖励如何叠加,直接影响资本金结构测算。

沿着上述四项规则回到方案条款,这版方案的调整集中在四处:车辆目标五年未变、站点目标下调,场景从交通扩展到工业,供给从本地扩展到跨区域管道,工具从补贴扩展到交易与标准。

资料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及2026年2月加氢站建设运营情况披露;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规划》(京政发〔2026〕3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6〕59号)及《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工信厅联节〔2026〕39号);国家能源局《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6)》、《清洁低碳氢评价标准》(DL/T 3015—2025)、《可再生能源电力制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 11896—2025);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CCER—01—004—V01)。

免责说明:文中数值取自上述公开文件;2025年末累计推广量为按方案两处表述折算,非统计值;加氢站“建成”与“投产”两个口径的差异沿用文件表述,不作合并。仅供研究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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