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网站披露的信息“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0日)”显示: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0日,国际司对8家企业出具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华沿机器人、傅里叶半导体为已备案企业,其余6家为待备案企业;监管要求各企业围绕股权相关事项(变动、定价、穿透、代持等)、股权激励 / 员工持股计划、境外业务及合规(外汇登记、境外投资、子公司运营等)、全流通相关(股份权利瑕疵、发行数量等)核心维度补充说明,且所有事项均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同时针对各企业业务特性、公司治理情况提出了AI技术应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数据安全、同业竞争等个性化补充核查要求。
在2026年3月16日至20日这一周内,证监会国际司对8家拟境外上市企业出具了备案补充材料要求。这些要求高度集中在几个核心监管领域,反映出当前境外上市备案审核的关注重点。
一. 核心监管关注7大要点
以下7大维度是监管机构对多家企业共同提出的,具有普遍性:
1. 股权清晰与历史沿革合规性
股权变动核查:要求详细说明历次增资、股权转让(包括0元、1元转让等特殊情形)的定价依据、公允性、价款支付及实缴出资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抽逃出资等。
股权代持核查:明确要求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下称《监管指引第2号》)对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进行核查并说明。
股东穿透核查: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进行向上穿透,核查最终持有人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如公务员等)。特别关注境外私募基金中是否存在境内投资人。
新增股东核查:对最近12个月(或指定时间段内)的新增股东,要求核查其入股背景、价格合理性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2. 红筹/VIE架构搭建与返程投资的合规性(针对采用此类架构的企业)
外汇登记:核查持股5%以上的境内自然人股东是否按规定办理了37号文外汇登记,境内机构股东是否履行了对外投资(ODI)程序。
并购合规:说明红筹架构搭建过程中收购境内运营实体的对价、定价依据、税费缴纳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俗称“10号文”)等当时有效的规定。
架构变动:要求说明历史上协议控制架构(VIE)的搭建和拆除具体情况。
3. 员工激励计划的合规性
要求按照《监管指引第2号》对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进行核查。
关注激励计划的具体条款、决策程序、运行情况。
特别关注激励价格差异的合理性、离职人员份额处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
4. 业务与经营的合规性
行业准入:核查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领域,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政策。
特定业务监管:根据企业所处行业,询问是否需要履行特定监管程序(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技术出口合规等)。
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对于拥有线上平台/产品的企业,要求说明用户信息收集、使用情况,以及上市前后的数据安全安排。
5. 公司治理与控制权稳定性
控制权认定:关注无控股股东、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如董事委派权、特殊决策权)对控制权的影响。
董监高情况:核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及其所在地。
重大变动:关注上市前董事、高管辞职等变动情况,及其对发行上市的影响。
6. 发行上市具体安排
“全流通”安排:普遍要求说明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瑕疵。
募集资金:要求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后的预计募集资金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比例。
股份数量:要求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的发行数量上限保持一致。
7. 其他合规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说明相关案件情况,并评估是否对经营或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国资程序:国有股东需说明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等程序的进展情况。
保密与档案管理:要求说明是否严格落实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
禁止性情形:要求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说明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二. 8家企业具体补充要求及个性化核查点
除了上述共性要求,部分企业因自身情况被问及了更具针对性的问题。本次监管结合各企业的业务类型、公司治理、股权结构特点,提出了差异化的个性化核查要求,具体信息如下:
众安信科:
问题较为标准,集中在股权、合规、发行安排等方面。
杭州嘉因:
特别关注其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业务的开展情况与合规性,明确要求核查是否符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询问境外下属公司与境内公司的业务关系。
迦智科技:
关注其AI技术的应用情况,是否涉及AI大模型,并要求用通俗语言说明。
关注实际控制人熊蓉作为浙江大学相关人员,设立并控制公司是否获得学校批准,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控制权问题。
要求合并计算关联方(褚健、中控技术等)的持股比例。
钱大妈:
关注其业务经营范围中的保健食品、酒类、烟草制品零售等特许经营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
对境外私募基金股东(Generation Alpha系列)进行详细穿透,并询问其入股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提及媒体对其董事高管辞职及真实营业状况的质疑,要求进行核查说明。
沃客非凡:
问题相对集中在股权转让价格差异的合理性、员工激励价格差异的合理性等方面。
景旺电子:
问题非常集中,仅要求补充说明境外子公司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程序的履行情况及合规性意见。
华沿机器人(已备案):
重点关注其与大族激光的关系,包括资产拆分、独立性、同业竞争问题,以及大族激光出售股权的原因及税费缴纳情况。
详细询问其网站、APP等产品的数据收集与用户信息保护措施。
傅里叶半导体(已备案):
关注技术出口业务的合规性。
要求说明无控股股东的认定依据,以及发行上市后控制权是否变更。
询问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对象人数与合伙人不一致的原因。
三. 结 论
本次公示的补充材料要求,全面体现了中国证监会对境外上市企业“合规为本、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思路。股权结构的清晰、历史沿革的合规、红筹架构的合法搭建、员工激励的规范、业务经营的准入合规,以及公司治理的稳定性,是当前备案审核的重中之重。同时,监管也紧跟技术和社会发展,对人工智能、人类遗传资源、数据安全等新兴领域的合规风险给予了高度关注。企业及其中介机构需要针对这些重点领域进行充分、细致的核查与披露,以满足备案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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