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编制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附行动方案编制提纲)

关于编制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科火字〔2021〕62号
 
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推动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科技部组织开展了“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根据《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国科发火〔2021〕28号)有关要求,火炬中心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政策研究、动态监测和协调服务。为切实提升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水平,做好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请各国家高新区编制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有关事项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
    各国家高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上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之一,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底线,是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人与经济、自然、社会、生态、文化协调发展新格局的重要内容,对实现“十四五”时期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国家高新区要秉持严谨专业、实事求是的态度,强化责任落实,做好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
    各国家高新区要深入研究,做好现有工作基础的摸底,认真梳理本园区“十三五”时期绿色发展方面已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绿色发展面临的挑战;按照《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区实际,提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现代产业体系、碳达峰与碳中和、单位GDP能耗、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等重点领域的目标;根据现有基础和相关目标提出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请各国家高新区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加盖高新区管委会公章报送至火炬中心。火炬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评议,评议意见将反馈各国家高新区,并在此基础上适时启动“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示范园区”建设。
 
附件: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编制提纲
 

      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园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园区基本信息

园区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园区管理

机构负责人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

座机

 

手机

 

邮箱

 

传真

 

负责园区

绿色发展工作

职能部门信息

部门名称

 

部门负责人

 

联系方式

座机

 

手机

 

邮箱

 

传真

 

部门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座机

 

手机

 

邮箱

 

传真

 

 

 

二、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编制大纲

前言

目录

第一章  基本情况

(所有涉及现状数据原则上以2020年为基准)

1.1 园区概况

主要包括园区发展历史沿革、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规划及建成区面积、自然资源禀赋等。提供园区地理位置、四至范围等相关图件。

1.2 社会发展

主要包括园区从业人员数量,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服务机构建设等情况。

1.3 产业发展

主要包括园区经济、产业发展现状。工业增加值或园区生产总值在所属行政区域的占比情况,主导产业组成及发展现状,园区重点企业发展情况,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其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占比情况,其他相关发展情况等。

1.4 基础设施

电力、燃气、供热、供水、通信、交通、安全、治污等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1.5 环境质量

主要包括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排放源情况,环保督查情况。

1.6 智慧化建设

园区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智慧园区建设等情况。

第二章  绿色发展现状

全面总结园区绿色发展方面已开展的行动、取得的成效以及面临的挑战。开展的行动从园区管理、科技创新、绿色创建、产业链条化循环化、资源能源集约节约利用等方面阐述;总结十三五期间园区通过绿色发展在经济、产业、资源能源、环境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识别园区深化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挑战。

2.1 环境管理创新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绿色发展政策,制定的绿色发展相关政策、管理办法与执行情况。

2.2 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情况

园区绿色产业发展现状,若有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清洁生产产业的园区,说明产业发展情况。

绿色技术开发应用情况。

2.3 绿色创建情况

1)园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创建工作情况介绍,指标完成情况。

2)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cology-Oriented DevelopmentEOD)、无废城市、污水零直排等工作开展情况。

3)企业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开展情况。

4)与绿色发展相关的其他创建活动。

2.4 低碳发展情况

1)能源消耗与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使用情况。

2)碳排放现状及核算说明。

3)低碳发展取得的成绩。

2.5 “十三五期间园区在经济、产业、资源能源、环境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2.6 园区深化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挑战

重点阐述碳达峰碳中和及能源总量强度双控方面的挑战。

第三章  目标与指标

贯彻落实《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国科发火〔202128号),结合园区实际,重点在创新绿色发展机制,做好碳达峰与碳中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现代产业体系、降低单位GDP能耗、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等重点领域提出目标、制定指标、进行可达性分析。

3.1 主要目标:

按照年度分解目标,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021-2025年。

3.2 主要指标

对照《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国科发火〔202128号)要求,提出园区绿色发展可量化指标。

3.3 目标与指标可达性分析

第四章  重点任务

4.1根据《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国科发火〔202128号)要求,结合主要目标与指标,按照可操作、可实施的原则,在推动节能减排、优化绿色生态环境,加强绿色技术供给、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产业、育强绿色产业体系等方面设计重点任务,落实建设项目。

4.2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的行动路线图。

4.3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以列表方式汇总。重点任务应按照年度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重点实施项目需列出项目必要性、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总额、实施效益等。

第五章  保障措施

围绕目标指标的实现、主要任务的完成、重点项目的建设,提出有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管理保障、政策支持保障、技术支撑保障、公共服务保障等。成立推进园区绿色发展的领导小组以及绿色发展专项办公室。

第六章  支撑材料

提供编制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相关的主要支撑材料。

12016-2020年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分品种能源消费量表。

22016-2020年园区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量表。2016-2020年园区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量表。

3)园区十四五规划、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园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报告。

4)其他必要的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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